池莉:熬至滴水成珠

  一

  有一种春,是无法守候的。这就是人生的春。人生的春往往与年龄没有关系,却只是一种苏醒。这样的苏醒,如偏僻乡村篱笆上的野玫瑰,花朵开得烂漫,意象上却单单只有光明,简单,敦厚与宁静。

  不要以为意象上的光明,简单,敦厚与宁静容易得到。更不要以为有了偏僻乡村,目的就**不离十了。不是的。这种意象不是浅显的看图说话。能够形成这种意象的,要木篱笆,要野玫瑰,要好阳光,要一道碎石小路,从篱笆下面蜿蜒伸出,远远地,远远地深入到了起伏的山坡,要山坡上有茂密的针叶林,要林子里淡淡地散发着松香。

  说的是人呢,说的是人生的春呢,因此这样的比喻也就是说:人生的春,天衣无缝,浑然大气,是先天的天地精华与后天的着意磨砺融会贯通了。

  用一种更加日常的话来说,人生的春便是一种懂事。

  有一句成语,叫做“少不更事”,可见懂事需要经历,经历需要时间,用漫长的时间去经历,这就是熬了。这个“熬”的意思相当于中草药制作汤药的那个“熬”:煎熬。于是,可以说,意象是煎熬出来的,苏醒是煎熬出来的,人生的春是煎熬出来的。

  玄妙的是,需要多少的煎熬呢?又需要多久的煎熬呢?所谓的漫长,那应该是多长呢?法海和尚,老得白胡子一大把,也还是无法彻底圆通,喜欢纠缠白娘子和许仙的家庭婚姻之事。六祖慧能,3岁丧父,自小卖柴养母,连文字都不认识,偶然得闻佛语,心即开悟,于刹那间便明心见性,立刻出家,然后修成正果。像我这样,写作半辈子,也算受了不短的煎熬,且不谈自己的写作,单说艺术鉴赏方面,在十余年前,我就觉得自己也算是知春了。不少着名作家的作品,看上去或巍峨,或工整,或灵动,或俊秀,诠释一个什么道理,都披挂在作品的形式上,十分易于让评论家一眼就看出好了。这些艺术家和评论家都在玩可爱,装童稚气,于大庭广众之下,一个人假装很复杂地把玩具藏起来,而另一个人假装很深刻地找到了它。这种把戏非常容易迷惑具有发言能力,并且乐于表现发言能力的泛知识阶层,大家一热闹一追捧,一伙子人都可以轻而易举获得名利。于此,我会马上露出不屑甚至公开厌恶。我要求文如其人,要求格物致知,要求道德文章真而不伪,要求艺术家首先具备天赐的直接感受人类情感的强大能力,又在后天能够使用这种能力遨游历史现实与人类心灵,然后剥茧抽丝,去繁就简,将他获得的核心理念完全融化在作品的血肉之中。也就是十余年前,我的态度是坚决的激烈的,我会忍不住要与人争论,乃至一言不和便会拂袖而去。我坚信自己看得懂作品也看得出人品。我坚信自己是正确的。

  大约是在五年前左右吧,我的坚信开始动摇。我开始强烈地怀疑自己。后来我想明白了,便知道自己最多也就只有一部分的知春。我可以肯定自己的,只有两点,一是有了一些阅读经验,二是有了自己阶段性的艺术标准。别的,就不能被肯定了。我道行再深也就是一个法海和尚,远远不是六祖慧能。

  还是要说人。还是人比什么都重要。

  还是要把知春放在人的范畴检验,哪怕仅仅是鉴赏艺术作品。正如烧秋一般,若是一把大火烧尽所有季节带来的芜杂繁复,深秋的田野袒露出来的,就是单纯的田野。就这一个道理,一个极其简单明确的道理,足可启我愚蒙,教我知春。这就是:我可以拥有自己的鉴赏经验与艺术标准,但是我却不可以拿自己的经验与标准当作正确本身,当作正派本身,当作美德乃至真理本身。

  事实上,偏偏我们太容易把自己当作正确本身,当作正派本身,当作美德乃至真理本身。我们一不小心就会疾恶如仇,因为那是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被灌输到血液中的美德标准,我们会非常自然地去苛责、要求和打击别的艺术家。尤其在现实生活中,觉得看在眼里的分明是庸俗的,虚伪的,拉帮结派的,学阀作风的,沽名钓誉的,并且还会遇上他人对于自己个人和自己作品的恶意挑衅、谩骂和故意颠倒是非。在这些情况之下,要自己否定自己的真理立场,没有敌意,没有激烈的情绪,不反抗,不鄙视,不出言不逊,实在是很困难。

  原来我要说的,还就是我自己,是我自己的渴望知春。

  那一天,上午我在阅读以赛亚·柏林的书,下午我在菜地里干农活。当家家户户炊烟升起的时候,我倚靠在篱笆上休息,目光散漫地随着炊烟望到了灰蓝色的天空。武汉深秋与初冬的晴空是这样的好,颜色是很贵族气的灰蓝,温润又傲慢,空间却有着童话一般的神秘高远和无尽辽阔,万里无云又似一个能干俏女人晾晒出来的洁白床单,有说不出的洗练与明亮。好东西往往就是有气魄,就是要这样地打动人心。我心一动,便有了心得:世界上最重要的还是人!我得先于一切地承认:人的观念、喜好、志趣与理想都是没有通约性的!

  比如我不看电视,可我不能否定电视,因我的父母就看。我受不了商家大放流行歌曲,可许多顾客就是被这“热闹”吸引过来的。我厌恶打**,我的亲朋好友大多喜欢**。这就是说,观念的不同并非恶,价值的不同也并非恶,个人本性的不同更不是恶。因此,我何以动辄“疾恶如仇”呢?

  别的艺术家追求什么理想或者什么名利,其作品使用什么形式,在我这里,可以不喜欢,可以进行学术评品,也可以置之不理掉头走开。但是,我应该怀有善意的尊重。不是说一定要尊重我不喜欢的作品与做派,而是尊重人,尊重人的选择的权力,尊重人类的通约性。我以为,这才是知春的了。那一种光明,简单,敦厚与宁静的境界,在现实生活里,大约就是要修养出一种善意的豁达与宽容来吧。

  修养善意的豁达与宽容,这么简单的一句话,以我愚钝的资质,悟也用了十余年,想要修养成为人生的态度,还不知道需要经历多少年煎熬了。还敢比法海呢,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善男子善女人罢了。

  原来,人生的春是这样的难得啊。

  二

  我们还是说人。还是人比什么都重要。

  前天傍晚,天空静穆,晚霞明丽,西天已然跃出一颗耀眼的寒星,我喜欢在这样的时刻外出散步,便迎着那颗星星走去,悠然淡然。半路遇上了一位男邻居,推着一辆婴儿车,也是悠然淡然,嘴角带了平素没有的生动笑意。这笑意引得我停留下来,俯身去看婴儿车里面的婴儿,原来是这邻居得了第一个孙子。我一看,人就傻了。一个婴儿,在****,端然大方地熟睡着,皮肤如此洁净细嫩,嘴唇如此新鲜红润,眉眼与鼻子,生得如此横平竖直。我的天!刚满月的婴儿居然是这样的面目俊美和慈祥啊!而且居然是这样的娇小啊!娇小得我简直不敢碰他,伸出去的手指不知不觉又收了回来,生怕碰坏了这样娇小的俊美和这样娇小的慈祥。我自己也是生育过女儿的,我自己也是从婴儿成长起来的,怎么以前我一点都没有意识到婴儿娇小成这个样子呢?而且完美到这种程度呢?我也不知道怎么才好,简直一塌糊涂,散步到天黑也忘记回家。一路走来走去,都是认真地回忆与辨识我女儿的婴儿时代,用刚才那婴儿的娇小,去证明世上所有婴儿的娇小,包括我自己的。原来我竟然识不得生命之小呢!

  邻居有一人,在二楼阳台吹笛。想必是一个专业笛手,吹了多少年的,只是一个婉转,就把人的千般柔肠万般情感都勾引出来。这个时候,我立在湖边了,湖水汤汤,烟波浩渺,天幕上的那颗星星一直与我对望。这生生不息的人世啊!就是从这般的娇小开始的吗?这娇小的俊美的慈祥的生命啊!爱得叫我连一个“爱”都说不出来了。

  最近,我在后院的菜地里撒了一把萝卜籽。几天以后的一个清晨,我忽然发现,出萝卜苗了!可以重达公斤的萝卜,它的苗却幼小得不可思议:细长的茎纤细如发丝,孱弱地弯曲着竭力顶住两片绿色的叶,而这叶,亦小得仅仅是因为有黑色泥土才得以被衬托出来。我连忙返回书房,取来老花镜,戴上,蹲在田头,认真端详萝卜苗。我用手指碾碎了一疙瘩又一疙瘩的泥土,轻轻培在萝卜苗的根部。与这样孱弱的植物的小生命共处,使你感到人类的强大,感到你有满腔的怜惜。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我就开始惦记它们,我得适时地为它们浇水,松土,施肥,间苗,除虫,让它们顺利成长。我当然知道,农事一旦做起来,就跟抚养孩子一样,有着没完没了的琐事,还有口朝黄土背朝天的体力活。但是我会做下去的,一个人,即便是面对孱弱的萝卜苗,一旦由衷地发生了郑重的情感,那也该是一种掷地有声的承诺。

  其实我做过农活。我17岁的时候是知青,曾经在田野上劳作。现在于后院种菜,依靠的就是知青时代获得的经验。然而,到了现在,我才以前所未有的真实发现了萝卜苗的纤弱,并对它们产生了抚育者的责任感。而当年,17岁的我,下放几个月之后,就靠一篇文字优美的作文,被贫下中农选拔到大队小学当教师去了。尽管我在所有的假期里,都积极投入到生产队的农活之中,我还是从来没有把萝卜苗或者白菜苗看在眼里。我的眼睛一直望着远方,心里头只装了三个宏大理想:第一,要解放全人类。第二,要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第三,将来要当作家。因此,当生产队长一头冲进我们的教室,说:“老师,要下雨了,赶快把学生带去抢摘棉花!”的时候,我立刻放下教鞭——一根柳树条,挽起裤腿,率领学生立刻出发。当夜,不管有多累,我一定还要挑灯夜战,那就是必须写下至少一篇关于人定胜天的战斗诗篇。

  少年意气,眼睛看见的都是大,成年以后才逐渐发现小。当过农民三十年之后,我才在自家后院里回归田野。在48岁这年,我第一次认认真真地看清楚了萝卜苗。才知道心疼它们。才意识它们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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