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马:荒谬的苦难哲学
  
  中国人喜欢赞美苦难,认为苦难能磨练一个人的意志,从而使一个人变得坚强和伟大。过去有一句话叫“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因而,现在的“成功人士”都喜欢把自己的过去说得一无所有,几乎每一个企业家都是白手起家,告贷无门,最后忍辱负重,不惜腆颜事敌,终获成功。流风所及,甚至一篇普通的中学生作文也总是喜欢讴歌母亲的任劳任怨,含辛茹苦,终将自己拉扯**。但母亲的苦难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谁应该对这种苦难负责?做子女的在改善母亲的境遇方面做了什么?除非你打算继续让母亲享受苦难,否则,这些现实的问题是不容回避的。但在这些作品里,现实的苦难远远没有浪漫的抒情重要,不但不重要,好像还应该感谢似的,因为如果没有这些苦难,母亲就没有发挥“忍耐”功夫的舞台。
  
  其实,苦难并不总是导致伟大。相反,在很多情况下,它毁坏了人的尊严,伤害了人的心灵,扼杀了天才的创造力。中国人在讲到苦难时,喜欢引用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的话:“盖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大底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但几乎所有的引用者都忽略了前面的几句话:“夫人情莫不贪生恶死,念父母,顾妻子,至激于义理者不然,乃有所不得已也。”谁也不能说,文王不拘就演不出《周易》;仲尼不厄就写不出《春秋》;屈原留在宫中,就不赋《离*》;左丘眼明,就不会写《国语》;孙子脚好,就不修兵法;不韦仍然是宰相,就不编《吕览》;韩非不囚,就没有《说难》《孤愤》;《诗》三百篇,圣贤高兴的时候就一定写不成?因而,这是把特殊的历史情境当成了普遍的创造规律。
  
  实践当然是检验真理的一个标准,但谁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由于历史经验的不可重复性,有人获得了实践的检验权,别的实践就没有了检验的机会,谁能保证它不是真理?曹雪芹全家喝着稀饭,喝酒也要靠“按揭”,居然写出了《红楼梦》,但谁能保证他吃饱喝好就写不出《红楼梦》,或写得更好?
  
  这牵扯到中国人如何对待苦难的问题。苦难在一定的意义上,提升了人的精神品质,增强了人自我实现的能力,使得一个人可以最大限度地摆脱生命的庸碌,甚至在有限的范围内,我也愿意承认这种苦难哲学对人的安慰作用。但不是所有的苦难都能转化为创造的动力,苦难转化为创造的动力是有条件的。这首要的条件就是苦难的承担者必须具有非凡的毅力,超人的心智,以及对自己牺牲较低价值换取更高价值的坚定不移。当然,在任何时代、任何社会一些人为了取得更高的成就,总是得牺牲在他们看来价值较小的目标,但对处于历史关头的承当者来说,这种选择有时会变得异常残酷。因为它不仅要牺牲自己的健康、安逸和生命,有时甚至会影响到别人的健康、安逸和生命,而且更令人丧气的是,即便牺牲了自己和别人的健康、安逸和生命也不一定能换回自己所期望的目标。它需要牺牲者的才力、勤奋和机遇都处于一个比较协调的状态里。可以想见,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人们的创造精神被苦难和凄惨的生活窒息。在荣誉、金钱和地位的**面前,在只有按照既定的方式生活才能获得尊严的社会里,要让所有的人都顶住贫困、疾病以及各种世俗专断势力的**从事他所心仪的事业,未免是奢望;在离婚、抄家、监禁、杀戮、秘密处决、甚至灭门九族的威慑面前,只有极少数人能够扼住命运的咽喉向撒旦宣战,而大多数人则选择了投降。在他们看来,自由虽然是好东西,但要牺牲世界上那么多的好东西来保全它,就未必值得。这就是历史上被处宫刑的人多矣,而司马迁只有一个的原因。
  
  其次,对制造苦难的人来说,也要有最低限度的容忍。我们知道,身被诸苦成就非凡事业的人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牺牲他们认为价值较低的目标来成就他们认为价值更大的目标。但这种牺牲也得有一个限度,一般来说,不能剥夺他们的生命,因为生命是创造一切价值的基础。仁人志士可以不顾及自己的生命,但如果牺牲了生命也无法换取更大的目标,这种牺牲就变得毫无意义。在生命保全的前提下,牺牲者必须要能得到最低限度的“自由”或者叫“牺牲的自由”。“文王拘而演《周易》”当然是历史佳话,但我想,商纣王的监狱里一定没有牢头狱霸,否则,保命尚且不暇,哪里顾得上推演八卦?进而说明大殷帝国,尤其是羑里监狱当局的管教干部具备起码的人文素质,否则,怎么能允许一个朝廷要犯在监狱里搞科学研究?孔子一生颠沛流离,晚岁退而作《春秋》,乱臣贼子惧,但春秋诸国都没有惨无人道的户籍制度,否则,孔子就有可能被当作“三无人员”收容劳教——即使写出《春秋》,也可能因涉嫌“泄露****”被秘密监禁;(人生感悟  www.lz13.cn)孟姜女不满秦帝**,千里寻夫,哭倒长城八百里,成为中国最早的抗暴英雄,但如果孟姜女还没有哭就被割断喉管,她怎么能成为万马齐喑时代的首席女高音?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毅然挂冠归乡,写下一系列脍炙人口的隐逸诗篇,但本人自述尚有“方宅十余亩,草屋**间”,如果土地收归国有,房屋又面临强制拆迁,恐怕他老人家也难吟唱“归去来兮”;方孝孺恪守儒家经典教义,拒不草诏,被灭门十族,磔裂于市,但如果朱棣让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他就没有办法以死来完成他的节烈美名……
  
  中国的传记作家喜欢描摹传主的不幸,以为传主越不幸,他们的人格就越伟大。最终给人一个印象:这些传主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就,不是靠他们自身的才华和努力,而是靠苦难本身的孕育。但这无法解释像歌德、泰戈尔这样命途顺遂的天才;反而,有可能推出一系列荒谬的结论:如果说苦难是对一个人有帮助的话,那么楚怀王就成了推动中国文学事业发展的功臣,因为如果没有他的**和放逐,就没有屈原的《离*》和《九章》;汉武帝就成了支持史学研究的好领导,他虽然没有给司马迁拨经费,但如果不是他**了司马迁的话,司马可能就写不出《史记》;皇权**就是好,要是没有**的黑暗和**,李白苏轼、关汉卿就不会留下那么多牢*满腹的诗篇;甚至奴隶制也不坏,要是没有秦始皇的皮鞭,奴隶们哪会心甘情愿地修长城、筑皇陵?……而且,为了让这些才子俊逸写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最好让楚怀王、汉武帝、始皇爷爷做得更糟糕些——正如一部汽车,动力越大,牵引力就会越大——作为读者,我们自然就会收获的越多。然而,任何人都没有权利要求别人牺牲他的利益甚至生命,来满足自己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精神需要,哪怕被要求者是古人或外国人。
  
  在游览长城、兵马俑、故宫、颐和园等名胜古迹时,我们常常听到一句陈陈相因的话:“这是古代劳动**智慧的结晶。”但解说员甚至是学者们没有告诉我们的是,“这些古代劳动**”是不是愿意发挥他们的智慧?这些“结晶”又是怎样形成的?是由血、汗、水还是葡萄糖析出来的?在我看来,任何一门艺术如果不能体现人类的尊严和价值,甚至完工之日就是创造者的生命终结之日,那么,这门艺术之所以留存下来,就是因为后人要研究祖先的耻辱。长城也许雄伟壮丽,兵马俑也许奇巧无比,故宫和颐和园也许幽深似海,但作为人类罪恶的象征,我们应该首先记住,这些用白骨奠基,充斥着脓血和眼泪的所谓“艺术”只是因为时间的久远,使我们拉开了距离“审美”。充其量是坏事里面衍生出的好事,不值得赞美。就像强奸使一个寡妇怀孕,使她晚年的生活有了依靠,但不能因此赞美强奸;流氓将一个少年的腿打断,使他没有资格报名服役,从而避免了“为国捐躯”,但不能因此颂扬“打断腿”;一恶棍无端将一男子**,使他没有机会犯生活作风问题,但不能因此炫耀说:“还是**好哩!”……
  
  一切没有选择的行为,在道德上都是没有价值的。你表扬一个太监守贞操,就像在我们的时代你表扬一个下岗工人勤俭节约,农民衣着朴素一样没有意义。只有当我们可以依照自己的良心选择并对自己的选择负责时,我们的“牺牲”才是有价值的。也就是说,善恶在个人不能负责的范围内是没有意义的。一件我们完全不能把握的事件,在道德上就既没有机会获得好评,也没有机会招致恶损。在皮鞭和棍棒下被动地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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