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野的呼唤读后感(一)

  《旷野的呼唤》是一本充满野性的书,它的主角巴克是一只同样充满野性的*,它有一颗沸腾的内心,一颗回归自然的内心。

  出生在文明世界的巴克,是一只霸气、聪明、人见人爱的好*。后来不幸被嗜赌如命的花匠助手卖掉了,走进了蛮荒,成为一只雪橇*。这是巴克进入自然的第一步,它同时也走近了苦难。苦难中,它找回了自己的本性,见到了残酷的厮杀,理解了祖先的艰辛,是野性呼唤了它。

  但是,它没有放弃,放弃以一只雪橇*为荣的乐趣。它在雪地里奔跑时那么尽职尽责,仿佛一匹骏马。它的尽职使它积极向上,它的追求使它不断前进。它走上了首领的路,成为了*的崇拜者。

  这就是巴克的力量。当它离开*队,离开新主人,去寻找呼唤的时候,是多么令人感动啊!他终于成功了,成功地战胜了苦难,成为了狼的首领,甚至战胜了人类。

  它瞧不起人类的自私,他们常常为了金银财宝而斗争、相互厮杀。对巴克来讲,金子是恶魔,为珠宝厮杀的人是双倍恶魔,爱财是人类的弱点。

  每当人们说起巴克所在的山谷时,都十分害怕,害怕山谷里的狼群。但他们都不知道,这群狼的首领是一只苏格兰牧羊犬。它斗志昂扬、积极进取、努力奋进。每当黑夜来临,山谷里都会传来声声呼唤,是狼群的呼唤、旷野的呼唤,它们有一个心中有信念的首领―巴克。


  旷野的呼唤读后感(二)

  最近我读了一篇小说,叫《旷野的呼唤》,文章主要讲了主人公布克——一条来自南方的贵族*,被园丁的助手卖到寒冷的北方,在经历了环境,权力等多方面考验后,最后回归野性,成为当地狼群的首领。读完这篇小说,我的心里有三处对布克敬佩的地方:一、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二、释放出自己心里的野性。三、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冶灰狼族群。

  先谈第一外敬佩:适应北方寒冷的环境。当布克被人运到北方的时候,我认为摆在布克面前的只有两条路,要么像大多数南方*一样,要么像当地*一样坚强的活下去,自然布克先择了后者,其实活也有不同的活法。一种是盲目的活,纯粹为了活,另一种则是理性的活,在生活中不断的学习、追求,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充实。这回,布克又选择了后者,我认为这是因为穿红T恤衫有那个人的结结实实的一棍子。这一棍子打出它的野性,唤醒了它那被贵族生活几乎消磨光的本性,也为后来的回归野性打下了基矗

  再谈第二处敬佩:释方出自己心里的野性。这里主要体现在布克与原领头*斯帕斯的决斗。我们知道斯帕斯是一只经验丰富的领头*,而此时的布克只是一只刚刚适应了北方生活的南方*。但结果却是布克胜利了。似乎有些出人意料,但仔细想也在情理之中。的确,布克已经不是原来那只来自南方的贵族*。他不但学会了更多的生存技巧,而且体内的野性与本性也复苏了。正是它体内的这种野性与本性给了它力量。此时说它是一只*还不如说它是荒原上的一个无畏的战士。战胜斯帕斯也不在话下了。我认为这件事在布克一生中是个重要的转折,从一只贵族*变成一只野性*的转折。正如福楼沙报说“这个布克相当于两个恶鬼。

  最后谈第三处敬佩:回归野性,回归大自然,并统治灰狼族群。这一步可以说是布克日积月累终于暴发的最后一吼,这一吼,吼的漂亮,吼的洒脱!

  如果说把布克带到北方,是人类利益熏心的悲剧,但是布克通过自己的本性使这个悲剧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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