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歌

  作者:陶渊明

  原文

  (其一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
  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
  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
  娇儿索父啼,良友抚我哭。
  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
  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
  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其二

  昔在无酒饮,今但湛空觞。
  春醪生浮蚁,何时更能尝。
  肴案盈我前,亲旧哭我傍。
  欲语口无音,欲视眼无光。
  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
  一朝出门去,归来夜未央。

  (其三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
  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
  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嶣峣。
  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
  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
  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
  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
  亲戚或馀悲,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注释

  1、嶕峣:很高的样子。
  2、幽室:指坟*。
  3、向来:刚才。
  4、亲戚: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5、或余悲:也许有些人还有悲伤
  6、亦已歌:也开始唱歌了。
  7、何所道:有什么可说的呢?
  8、山阿:山陵。

  赏析

  1、这是诗人在死前两个月,即元嘉四年(427)秋九月为自己写的挽歌。

  全诗共18句,可分为五个层次。除最后两句单独为一层外,其余每四句为一层。前四层分别描写了死亡、出殡的季节、时间,坟地环境、气氛,下葬及与世人永别,安葬后送葬人回家及他们的哀伤。最后两句总结全诗,表达了对死的看法。诗按事件发展的先后顺序写出死后安葬的全过程,从中可见诗人面对死亡无忧无惧、处之泰然的人生态度,并无凄凉、黯淡的情调,与一般挽歌哀伤的情调截然不同。这一方面是因为“挽”的是自己,而不是亲属、朋友;另一方面是因为诗人要表达对死的看法,“挽”,仅仅是诗人抒发思想情感所借助的一种形式而已。《记念刘和珍君》一文引用的四句诗按意思应分属两个层次,前两句与“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为一个层次。“亲戚”“他人”均属“向来相送人”,即给诗人送葬的人们。“他人”,即诗中的“贤达”,指诗人生前好友。“亦”,也,语气副词。“已”,已经,时间副词,用法同“幽室一已闭”中的“已”。这两句的意思是,亲人们有的余哀未尽,别的人也已经唱过挽歌了。两句表达的是一个意思,即“亲戚”“他人”都因诗人的死而悲哀过。“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二句就通过想象写出诗人死后,那些与诗人志趣相投,经常往来酬唱的挚友的惋惜、哀叹之情。因此,这两句诗的真正含义应该是:亲人们在安葬死者时十分悲哀,有的还要悲痛一些日子;友人们在祭奠亡友时,颂读祭文、咏唱挽歌也哀伤过;这,也就够了,一个死者还期望什么呢?换一个角度说,作为活着的人也只有对死者哀悼、思念罢了,又能做些什么呢?所以接下来诗人作结道:“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这两句是全诗主旨所在,表达诗人对死亡的看法,一种看透人生的清醒和淡泊、脱俗的态度。鲁迅先生的引用,其正意在前两句。文章第6节第2段,语意承上段一转,指出革命者的牺牲毕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人们将会永远纪念她们。接着便引用了这四句诗,并在结尾写道:“倘能如此,这也就够了。”意思是,倘若我们这些活着的人能永远纪念死者,记住这惨痛的教训,那么,烈土们的鲜血就不会是白流的了。诚然,鲁迅先生在引用时赋予了它新的内容和积极的含义,与陶潜原诗相比,其境界就高出甚多了。

  2、元嘉四年九月,即陶渊明《自祭文》中所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之时,靖节先生作挽歌诗三首,其意应同《自祭文》,算是为自己作的挽歌。

  此中分别至为重要,自己真正要面临死亡时的感慨与虚想死亡的游戏之作区别远为明显。曾端伯(曾慥)曰:“秦少游将亡效渊明自作哀挽。”王平甫(王安国)亦云“九月清霜送陶令”。前贤所言于此,证据确凿,似无可争论者。靖节先生六十余载人生悠悠,弥留之际心情自非后生小辈如我所能窥测。然此诗秉承了先生一贯的清淡与洒脱,所谓“未知生,焉知死”,遂决意将此诗看做先生一生归隐田园之余波,并糅合我自身之经历,以我之眼解诗。算是我眼中的赏析。此种做法,非独不敢妄自尊大之意,且实是能力不及办此,籍以托辞耳。

  诗前半至“贤达无奈何!”气氛苍凉萧索,远不同于其后半部分的达观洒脱。而三首挽歌诗前二首亦无此中苍凉之感慨。多是“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一朝出门去,归来夜未央”之类一死生,齐寿夭之思想。以一字概括之,当为“悲”。淡去功业与理想,死亡自开辟以来一直是最普遍、最深刻的大悲剧。我更愿去想象,当靖节先生描摹了死去无知无识,冷眼笑对众生之后,在死亡的侵袭下,生命渐渐溶解,孤独空虚汹涌而至,不免发出“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之喟叹。走笔至此,忽然想起列夫·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中安德烈临死之前数日的状态。托翁说人临死前几天精神早已飞至另一个世界,与人们通常认知的世界唯一的联系不过是肉体的呼吸而已。托翁其时30几岁,不知此见解从何得来,然而大师早慧,非常人可测,容或有之,又或托翁大才,实有所据,总之以我之见,此说甚是。那么此诗前半凄索之氛围,大略可以看做陶令文学上之死亡,实是精神可控之时最后之抗争矣。此时之感觉,谅必是“幽室一已闭”而已。

  结末六句,峰回路转,实为闻大道之胸襟之体现。上文所述,此诗至此恢复了前两首挽歌的豁达通脱。方之后世,颇有类似于辛稼轩(辛弃疾)所云:“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之状况。比喻虽不伦不类,去此实难想及其余,望诸位见谅。靖节先生沉疴已久,挽歌诗前二之作,可视为十余年隐逸生活于此时之投影。作“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一朝出门去,归来夜未央”,应视为承前。然死期迫促,人而不能无感,感而发奋,勒破红尘,方是靖节先生一生之大突破也。下分绎六句,适足以具列我感佩之情,于诗句,却无所发明,所谓凡俗与才子之区别,可见一斑。

  “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笔调平常,迹近白描,所言之事亦应有之意。然情感之激荡,譬如流水。前半段挟沙卷石,重浊迅疾,斯象感于风物,则“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突毫无预兆,水流皈依于河道,涓滴不泄于外,缓行若是,使人渐忘水之于是也。其间所经历之波折,殆非人力所能道,班门弄斧,应为“欲辩已无言”而已。盖陶子携释道二家之长,怡我之性以长我有崖之年,尽心求道以求我虚化之灵。不滞于物,不沦于虚,我之为我,与人无涉。方罹此人生之大患,“嶣峣”“已闭”种种伤身之欲纷至沓来,徒呼奈何之际,忽见“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念及他人之生活,并为因我而发生变化,冥冥中似见及充塞天地之大道,常日所学,纳诸心头,条分缕析,再无阻滞。至此忽发奇想,若当日陶令之殁,一如TVB之情节,有一痴情女子或热血兄弟自刎与其前,恐陶子禅心,必破无疑,如后日钱牧斋(钱谦益)与河东君(柳如是)之故事矣。

  “亲戚或馀悲,他人亦已歌。”此语吾最早见于鲁迅之《纪念刘和珍君》。其时年幼,于语句中悲凉之意尚未能解,况于其豁达焉。若以前二句为客观平静之描摹,他人或能道此,此二句实融入主观之通达,去陶令,当此时能语此者盖鲜矣。先述他人,“亦已歌”并无怨责世人冷漠无情之意,以我之见,陶令反以此为满足。吾父执长辈,年届五十,死于酒,车者数不为少,父母预丧葬之礼,无论亲疏远近,皆感悲痛,若有所悟,即他人于此人之殁实有所感之明证。依释道之见,我与世无涉,无意之间使人获利(精神上之证发),何乐而不为?“亲戚或馀悲&rdq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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