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笔的自述作文(一)

  我的名字叫钢笔,是小主人家的新客人。在小主人上三年级时,小主人的妈妈把我从商店里买回家。原来我躺在那宽敞明亮的橱窗里。可是,我现在却躺在了小主人那狭小却还洁净的文具盒里。

  我长得很漂亮。身长13厘米,全身穿着淡**的衣服,衣服上还绘着小熊维尼,跳跳虎和小猪嬉戏玩耍的画面呢!我头戴一定小礼帽,礼帽上海戴了一个发卡。摘下我的礼帽便露出我尖尖的嘴巴。小主人食指、中指、大拇指三只紧紧握住我的脖子时便会从我小小的尖嘴里流淌出一行行,一个个的汉字、英文和数字。脱掉我那长长的花裤子,便会露出我那长长的吸管,可别小看了它,这可是我的心脏啊!我的小主人每过两天都会抽拉我的细腿让我喝一种“超级蓝饮料”,这样,我才会更好为小主人服务哩!

  圆珠笔虽然是一种轻巧,便于携带的新型笔,但是圆珠笔老弟写出的字却没有我的漂亮,所以小主人对我更加爱惜。

  记得有一天,小主人急着交作业,匆忙间竟然忘记把我的礼帽戴上,这下我可惨啦!只听“啪”的一声,我一下子就从桌子上掉了下来。顿时,我被摔得鼻青脸肿,而且嘴巴也摔得变形了。当小主人发现躺在地上的我,便立刻把我抱起来,轻轻地为我拂去灰尘又拿出纸巾给我洗了个澡。从此,我的小主人更加爱惜我了。

  就这样,我日复一日地为小主人工作着。在这狭窄却还算洁净的文具盒里与橡皮娃娃、铅笔宝宝和尺子大哥们和睦相处。我们都为了小主人的学习永不疲倦地工作着,工作着……


  钢笔的自述作文(二)

  我,一支精美的钢笔,身材修长而轻便,着一身黑色的外衣,尽显我的神秘和高贵,而我身上隽刻的“英雄”两字,更突显了我不凡的身份和张扬了主人的个性和品位。重要的是,我能在主人的手中挥洒自如,能帮助主人写出一手娟秀漂亮的钢笔字,为此主人没少厚待我,自从主人在文化用品超市对我“一见钟情”后,主人就对我怜爱有加,一向视我如若真宝,每天把我放在她最贴身的包里,和我形影不离,那时候我好幸福啊,每天都很开心的为主人服务着,随时等候主人对我的差遣,主人那一本本收藏起来的日记和书本,就是我这一生最美丽芬芳的见证。

  总以为日子会永远的这么过下去,可是,时世难料,自从主人买了手机和电脑,人类走进了资讯时代,我就像主人后宫佳丽中最不得宠的那一位,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被主人打入了冷宫,已经被冷落了不知数日,每天都苟且偷生的藏在主人包底的一个偏僻的角落,任凭包里装的手机,钱包和一些乱七八糟的物品把我挤压的苦不堪言,主人已经完全忽视了我的感受,更让我伤心的是,主人已好久没有触碰过我曾经一度引以为豪的娇人身体了,长时间没有吸墨的身体变的干瘪而又苍老,真的就像张爱玲说的那样:“爱一个人就会把自己压的很低,低到尘埃里”,我就这样默默的在角落里等候着主人对我的眷顾。

  昨天晚上,主人收拾完家务把包拿出来整理了一下,终于发现了我,那一刻我真的欣喜若狂,以为我终于可以熬出头了,恰巧主人的手机没电了,想记一个朋友的手机号码,于是拿起我轻便的身体,找一张废纸胡乱的划了两下,已经完全没有了当初的虔诚和认真,任凭我怎么努力的配合,写出来的字却是歪歪扭扭,丑陋不堪,主人甚至因为一个简单的字写不出来而懊恼不已,狠狠的把我扔到一边,最里还骂着“什么破笔”,天啊,我身体里仅剩的一点笔墨,就像我的眼泪,无声的溅落在桌子上,主人已全然不顾我身体的疼痛,丝毫感受不到对我从前的宠爱和怜惜。

  主人啊,你写的字越来越差,甚至连最简单的字都写不出来,难道是我的错吗?是主人你越来越懒惰啊,你像许多现代人一样,用所谓高科技的东西取代了我的存在,手机和电脑已成了你生活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不错,它们是比我快和方便,键盘码字不可阻挡的替换了传统手写汉字的一种重要方式,人们已经习惯在电脑里使用网络通信工具或处理各种文件文本了,你看你每天匆匆忙忙的收拾完家务就坐在电脑前,一坐就几个小时,每天看了你睡眼惺忪的眼睛,我心里都很心疼,听说电脑对人体还有辐射,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长期缺乏手写的锻炼,你已经患上了一种时髦的疾病“电脑失写症”,你和很多人一样,已经为了赶时间不得不将书法这门艺术冷落了。难怪有人说过,时代的进步是以人的某些退化为代价的。

  笔挺柳骨,墨凝韩筋。你看大诗人余光中怎样赞叹汉字的魅力的“杏花,春雨,江南”,当然了,不是人人都能成为书法家的,但是,我仍然希望主人你能会了电脑不弃笔,摆弄鼠标也能舞墨啊,腾出点时间,把字当成是一种修身养性的调剂紧张生活内容的一部分,别让电脑失写症荒废了这一传统文化的精粹。

  主人,再爱我一次吧!


  钢笔的自述作文(三)

  大家好,我是笔家族的国王-----钢笔。前几个月,我刚被主人才商店里买回了家。我是主人学习的得力助手。

  为什么说我是笔家族的国王呢?那是因为:在笔家族里属我“吃”得最香了。我“吃”的像可是有原因的:我可以吧墨水“吃”到我的肚子里,然后主人要写字的话,我肚子里的墨水就可以通过口腔里的一个直径为0.2毫米的细隙流到纸上,这样就可以写字了。

  我不但是笔家族里“吃”得最香的,(www.lz13.cn)而且也是笔家族里最不容易受伤的。为什么这样说呢?那是因为我无论是上半个身子还是下半个身子,都有一层坚硬的“铠甲”来护身。只有小主人要吸墨水的时候,我的“铠甲”才会被解开。

  主人平时都对我非常好。但是也有杯具(悲剧)的时候。今天,主人期中考试成绩出来了,主人只考了65分,回到家被爸妈给骂了一顿,他回到房间里为了出气,把舒舒服服躺在桌上的我狠狠地摔在了地板上。我被摔得遍体鳞伤。我虽然有“铠甲”护身,但也是血肉之躯呀!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呀!要是能说话的话,我要对主人说:“我是无辜的呀,你被爸妈批评了,干什么拿我出去呀?哎呀!到现在还疼呢!你就不能换位思考一下,假如你被人家无缘无故的狠狠地摔一下,不说疼,而且还无缘无故,那滋味多难受呀!”

  最后,身为笔家族国王的我,要向你们人类提出一点抗议:虽然我“吃“得很香,但是还是需要你们人类爱护我的,同时也要爱护我其它的臣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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