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范文500字(一)

  读《孔乙己》有感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多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通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后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后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况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写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面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读后感范文500字(二)

  朝花夕拾读后感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朝花夕拾》,这是鲁迅先生的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

  初读《朝花夕拾》,我感觉它不像一部名着,反而像一位老朋友,多年不见在与你聊家常,也许这才是这本书的独到之处。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品味到了从字里行间流露出来的天真烂漫,眼前也不由自主的出现一幅幅令人向往的画面。鲁迅趁大人不注意溜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玩耍,嬉笑,采摘野花野果,真是让人心向往之。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使用了大量对比与讽刺的手法,例如在《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先生使用了许多明亮,快活的文字来描写“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再写到作者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学习,反衬出了“三味书屋”学习生活的枯燥与乏味,体现了鲁迅对私塾的不满。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但更能吸引读者。这应该就是这本书成为名着的原因吧。

  童年已经渐行渐远,留下的只剩琐碎的记忆,本书是鲁迅先生对逝去岁月的回忆,还有无奈的感伤。细细品味《朝花夕拾》,也让我开始去寻觅童年的时光了。


  读后感范文500字(三)

  读完世界十大名著之一的《汤姆叔叔的小屋》,一种耸人听闻的黑奴制度又让我大开眼界。

  《汤姆叔叔的小屋》是美国女作家斯托夫人写的一部反映黑奴制度的巨着,是一部伟大的反奴隶制宣言。它掀起了美国废奴运动的高潮,对对世界**反对种族歧视、争取自由**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部小说主要讲了奴隶主希尔比为了还债,决定把忠心耿耿的汤姆和哈里卖掉。艾莉查不是一个俯首帖耳、死心塌地听人摆布的奴隶,当她碰巧得知要卖掉儿子的消息后,连夜带着哈里成功逃离。逆来顺受、忠顺于主人的汤姆却是另一种遭遇。他甘愿被主人卖给奴隶贩子。后又被自己所救女孩的父亲圣克莱尔先生收买,当他们父女相继去世,汤姆最后被残忍的玛丽·圣克莱尔卖到一个凶残的奴隶主列格雷那里,被狠狠地用皮鞭打死。

  我为汤姆的忠厚的品格感动。为他为主人着想的品质而感动,但也为他的呆板感到惋惜。他本可以像卡西太太和埃米琳从列格雷的魔掌中逃出去,可他出于一种对主人的忠诚留下来时,也在与列格雷进行反抗,但并不按照他的意愿作出伤天害理的事。我还为乔治·哈里斯他们勇于(www.lz13.cn)抗争的精神而高兴,乔治·哈里斯带着他的家人们逃了出去,又有了一个可爱漂亮的女儿小伊丽莎,幸福美满地生活下去。在书里,我更感受到了令人痛恨奴隶制度的黑暗,它曾使多少人无辜地死去,使黑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受到限制,使黑人失去了自由的权利,痛苦地守着不为自己所用的肉体!现在解除了奴隶制,好多黑人重获自由后,快乐生活着。

  今天生活在美好制度下的我们,应该学习汤姆叔叔忠诚老实、乐于助人的优秀品质。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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