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读后感(一)

  莫言小说《红高粱》,其大致情节是这样——

  在山东高密县东北乡一带,生活着一群有血性的人种。有个叫戴凤莲的女子,该当要出嫁的年龄了,爱财的爹妈将她许配给烧酒作坊单家做媳妇。哪知单家之子患有不治之症麻风病,流脓血淌黄水谁嫁他谁就毁了。轿子头余占鳌实际上是土匪头子,也许是出于拯救戴凤莲的目的,在她嫁到单家没两天,他就将单家父子杀了,并在高粱地里要了她。

  戴凤莲留住准备散伙的长工们,成了烧酒作坊的新主人。为头的罗汉大叔,继续主事。他还负责饲养东家的两头大黑骡子。

  日本人说来就来。进村抓民夫为他们修公路,刘罗汉与骡子一起被抓去。公路横跨墨水河,河上原木桥不行了,不可以载重汽车,要修石桥。罗汉大叔搬石块过程中遭遇监工毒打,产生逃跑念头。夜间本已成功脱逃,因要一同解救出骡子而再次被捉。日本人将刘罗汉剥皮示众,激起民愤。

  一民女喜欢上余司令下属任副官,前往找他时误入余司令叔父处,并遭其强奸。任副官以离任相要挟,要求**余大牙。千兵易聚,一将难求。余司令为严肃军纪,挥泪斩叔。

  “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小说集中笔力,讲述一次抗击日军的伏击战的经过。余占鳌率部队在公路两侧的高粱地里埋伏,准备**从桥上经过的日本人的汽车队,为罗汉大叔报仇。戴凤莲亲自为部队战士送饭,途中被前来的鬼子*弹击中。余占鳌与敌人激战,烧了敌人汽车,击毙鬼子一少将,双方伤亡惨重。戴凤莲血洒高粱地,成为抗日烈士。

  作者着重歌颂一群有着传奇色彩的人群。“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他们之中,有余占鳌,有刘罗汉,也有戴凤莲。

  戴凤莲在弥留之际,有一段对生命的留恋和热爱的话:“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天,你既然给了我,就不要再收回,你宽恕了我吧!”“天,什么叫贞节?什么叫正道?什么是善良?什么是**?你一直没有告诉过我,我只有按着我自己的想法去办,我爱幸福,我爱力量,我爱美,我的身体是我的,我为自己做主。”“我什么都不怕。但我不想死,我要活。”我要多看几眼这个美丽的世界。

  这些发自肺腑的充满思想光辉的语言,丰富了小说的意蕴,增添了小说的阅读魅力。


  长篇小说读后感(二)

  全书描写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人在山东梁山泊聚义的故事。

  《水浒传》中的人物绰号较丰富,“智多星“指吴用,也被成为“赛诸葛”。他智取生辰纲,足智多谋、神机妙算。还有鲁智深也有许多本领:拳打镇关西、倒拔垂杨柳,大闹野猪林。嫉恶如仇、侠肝义胆、粗中有细、勇而有谋、豁达明理。

  鲁智深在《水浒传》中是出场很早的人物,第三回《史大朗夜走化阴县、鲁提辖拳打镇关西》就是他的第一次亮相。他原是渭州经略府的提辖,名叫鲁达。鲁达的出场是因九纹龙史进寻找师父王进而导出的。东京80万禁军教头王进恼了高俅,高俅想乘机打击王进以报宿怨,王进私走延安府,途中逢史进,结成师徒,后来依然前往延安投奔老种经略府,九纹龙史进为救少华山朱武、陈达、杨春三个头领。中秋之夜,大闹史家村,从华阴县出走,在少华山小住。不久离开少华山去延安府寻找师父史进,却误到小种经略府所在的渭州,在茶坊里遇见鲁达。鲁达听说史进要找的的久已闻名的王进,一见如故,引为知已,便邀史进一同上街喝酒。二人要往酒楼的途中。又碰上了正在耍*卖膏药的李忠,因为李忠是史进的开手师父,便又拉了李忠同上酒楼。

  武松(行者)血刃***、斗杀西门庆、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4、血溅鸳鸯楼、除恶蜈蚣岭。崇尚忠义,勇而有谋,有仇必复、有恩必报(不足:滥杀无辜)是下层英雄好汉中最富有血性和传奇色彩的人物武松在血溅鸳鸯楼,杀死西门庆等人后,在墙上写下了八个字:“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水浒传》中的许多英雄豪杰,武艺高强,敢作敢当,为朋友两肋插刀,有些精明能干的人。

  有许多英雄豪杰的人是我们学习的,我们也应该做一些有利于**的人,为同学复习功课,帮助同学做有困难的事,要互相帮助对方。


  长篇小说读后感(三)

  近期,我读完了俄19世纪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又一大着作——《复活》。

  “复活”,故明思意指死去的人再一次或得生命,现实生活中不可能有这种事。我对托尔斯泰颇有了解。其并不是一个科幻作家,因而我怀着兴趣翻开了这本书。

  书中讲述了一任贵族青年——聂赫留朵夫,早年与一个女仆卡秋莎·玛丝洛娃发生了爱情。聂赫留朵经历了军旅生涯后,精神上受到了污染,以至后来对卡秋莎·玛丝洛娃做出了无法弥补的丑恶行为,并抛弃了她,至使其堕落。在多年后,两人以犯人和陪审员的身份重逢于法庭,做为陪审员的聂赫留朵夫良心深受谴责。为了“赎罪”,他开始了对玛丝洛娃的“救助”。在为此奔波的途中,聂赫留朵夫亲眼目睹了俄国农民的痛苦与贵族的**。最后“救助”终末成功。于是,聂赫留朵夫决定与卡秋莎·玛丝洛娃同赴西伯利亚流放地。这时的他感到精神上受到了“复话”。

  读过后,我仍不大理解,在片刻沉思后。才渐有所悟:

  精神是肉体的支柱,有些人虽仍活在世上,却只是行尸走肉。受人唾骂。相反之,有的人虽已死去上百年,然而即使再过上千万,他(她)的精神依然永存于世,受到世人的敬仰。

  在堕落的人中,也有从新“洗清”自我的人。书(www.lz13.cn)中男主角聂赫留朵夫,就是一个从纯洁无邪的少年,在经历了军旅生涯后,堕落一时,最后终于在精神上恢复了自我。这又体现出了当时俄国**的**。

  我曾经读过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甚是精彩。望大家也看一下。还有对大家说的:在看一类名着之前,最好看一下作者介绍。有助于大家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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